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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補助購置節能產品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自2月29日截止


經濟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0503803033號
主旨:修正[104年度補助購置節能產品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第四點修正規定:補助購買期間:自中華民國104年11日7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
本要點補助款總金額以新台幣二十一億四千三百萬元為原則。
第一項補助購買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即將用罄,經濟部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
前截止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