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子女獎學金
一、申請規定:
- 凡本會會員負責人及會務人員子女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畢業或就讀台灣區內大專院校、高中(職)符合規定者(未經政府立案之院校除外),每一學生均可提出申請,(公司代表人不具資格),同一行號限一家申請。
- 本會會員負責人入會滿一年,會務工作人員滿一年者,變更負責人滿六個月。
二、申請標準:
-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畢業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碩士、博士學位不限於獲得一個)。
- 大專院校包括五專四年級以上(學年成績總平均分數:公立學校在75分以上,私立學校在80分以上者)。上、下學期「智」育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不得低於75分或甲等。
- 高中(職)包括五專三年級以下(學年成績總平均分數:公立學校在80分以上,私立學校83分以上者)。上、下學期「智」育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不得低於75分或甲等。
三、名額及獎金:
-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畢業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錄取十名,每名貳仟元。
- 大專院校(包括五專四年級以上),錄取三十名,每名壹仟肆佰元。(國立各錄取十五名,私立各錄取十五名)
- 高中職(包括五專三年級以下),錄取七名,每名壹仟元。
- 以上限定名額按分數高低排定名額錄取,得獎之同學將另行通知。
- 如分數合於標準而未能領取獎金者由公會頒發獎狀乙幀以資鼓勵。(未得獎金者將不另行通知,獎狀以掛號寄出);不合資格者所寄之文件將不予退回(本會將作廢處理)。
四、申請手續:
- 填具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書一份。
- 大學(專)、高中(職)檢附【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若為影本需另加蓋校印或系所章方為有效)、身份證影印本各一份(若為應屆畢業生請加附畢業證書影本)。
- 研究所畢業檢附畢業證書及身份證影本。(國外研究所畢業證書若非英文學區請加附中文證明。畢業證書印有畢業日期方為有效。)
- 如申請人中有研究所、大專(國立、私立)、高中(職)都合於規定者,請自行影印申請書分開填寫。
- 本獎學金採先申請後審核制。申請資料由承辦人收件後(不表示合格),再提理監事聯席會覆審。
- 合格者將通知並請至公會領取,若不便前來者可檢附申請人"郵局帳號"本會將扣除匯費後匯入。
- 為求公平性,提出申請者須於公會規定日期內報名,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 請注意申請書截止日期.